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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现代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 人员准入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9.06.13    新闻来源:合肥市现代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   浏览次数:

合肥市现代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

人员准入制度(试行)

1、  培训学员由参训学校老师带队进入公共实训中心。进入公共实训中心后,应主动佩戴学员证(公共实训中心核发),严禁私自借出、损坏、拒绝佩戴等,一经查出保安队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共实训中心。

2、  来访人员,应主动向公共实训中心保安队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保安队员应认真查验来访人员证件并在《来访人员登记表》登记,经电话联系接待部门或人员确认允许后方可进入;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以及寻访之人没有经过中心允许的、或广告推销等闲杂外来人员,保安队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共实训中心并做好解释工作。

3、  公共实训中心教职工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本人电话确认或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  原则上公共实训中心不接待学员亲属朋友探视,如确有需要,需经培训带队教师签字确认,并报公共实训中心领导同意后方能进入公共实训中心。如无以上手续,保安队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共实训中心并做好解释工作。

5、  保安队员有权对进出公共实训中心园区的外来人员携带的可疑物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园区,确保公共实训中心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6、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公共实训中心保安队员应关闭好中心大门,同时应注意引导大门两边的车辆停在指定地点,不能堵塞大门等疏散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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